陸豐市上英鎮人民政府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
說 明
目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 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和職能
本部門預算無下屬單位,部門預算為本級預算。
(二)單位性質和基本職能,機構設置
1、單位性質:鄉鎮政府是我們行政機關中最基層的一級政府,屬行政機關性質。
2、基本職能:鄉鎮黨政機構具有黨委和政府兩種職能,黨委領導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針政策的領導,干部的選拔,考核和監督,經濟和行政工作中重大問題的決策。鄉鎮政府是基層國家行政機關,行使本行政區的行政職能。
(1)黨委工作職責:①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堅決貫徹執行。②保證監督職能。③教育和管理職能。④服從和服務于經濟建設的職能。⑤負責抓好本鎮黨建工作、群團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新聞宣傳工作。⑥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
(2)政府職能:①制定和組織實施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計劃,搞好商品流通,抓好招商引資,不斷培育市場體系,組織經濟運行,促進經濟發展。②制定并組織實施村鎮建設規劃,部署重點工程建設,地方道路建設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的管理,負責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③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政、計劃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社會公益事業的綜合性工作,維護一切經濟單位和個人的正當經濟權益,取締非法經濟活動,調解和處理民事糾紛,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穩定。④按計劃組織本級財政收入和地方稅的征收,完成國家財政計劃,不斷培植稅源,管好財政資金,增強財政實力。⑤抓好精神文明建設,豐富群眾文化生活,提倡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破除陳規陋習,樹立社會主義新風尚。⑥完成上級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3、機構設置:黨政辦公室、城建辦、社會事務辦公室、計生辦、農業辦、綜治辦。
(二)人員編制和財政供養人員情況
陸豐市上英鎮人民政府共有行政編制36名 ,事業編制4名,在職人員35人,其中財政養35人;離退休19人,其中財政供養19人。遺囑供養19個。
二、部門預算收支情況
2017年部門預算收入總計8713840.46元,其中財政預算撥款收入8713840.46元。
2017年部門預算支出具體詳細如下:
(一)工資福利支出部分
在職人員支出2107663.46元;包括基本工資838536元,津補貼887520元,獎金69878元,社會保險繳費41609.46元,其他工資福利270120元。其中財政撥款2107663.46元。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部分
日常公用支出共355000元,包括定額公用經費105000元,基本專項支出250000元,其中財政撥款355000元。
(三)個人和家庭補助部分
離退休人員工資性支出1142280元,住房公積金138084.48元 ,其他對個人和和家庭補助(遺屬生活補助和福利費)82512元。其中財政撥款1362876.48元。
(四)項目支出部分
按2017年工作計劃安排,擬列項目支出共5個,總資金5108897元,其中財政本級撥款5108897元。具體為:
1、城鎮低保金項目,共259290元,其中財政本級排259290元;
2、農村低保金項目,共2695190元,其中財政本級安排2695190元;
3、五保供養金項目,共914960元,其中財政本級安排914960元;
4、生態林效益補償項目,共374557元,其中財政本級排374557元;
5、基本農田保護項目,共864900元,其中財政本級排864900元;
三、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決算說明
預算安排2017年上英人民政府355000元,與2016年相比增加6.34%,主要為人員工資增長和新增補貼項目鄉鎮補助。包括包括:辦公費254000元,差旅費10000元,電費25600萬元,維修養護費5600元。
四、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2017年預算收入支出安排為8713840.46元,與2016年相比增加6.34%,主要為人員工資增長和新增補貼項目鄉鎮補助,以及創文創衛等工作的開展進行。
五、“三公”經費預算編報說明
陸豐市上英鎮人民政府2017年度“三公”經費預算安排2萬元,現說明如下:
1、 因公出國(境)支出2017年度安排0萬元,與上年對比無增減。
2、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支出:2017年度安排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安排2萬元。與上年對比持平。
3、 公務接待費支出2017年度安排0萬元,與上年對比無增減。
六、政府采購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政府采購金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本單位本年度無政府采購。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總體情況為:公務用車1輛,2017年無公務用車變動。
八、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2017年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未作安排,暫也未有相關制度安排。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無其他說明事項。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預算撥款:指財政部門用一般預算收入安排的預算單位資金。(2)預算外收入:指預算單位為履行或代行政府職能,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納入國家預算管理的各種財政性資金。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4)國有資產處置收益:指通過國有資產管理局,對所屬國有資產進行處理、配置和產權移轉等有償處置過程中所取得的國有資產變價收入。包括產權處置和經營性處置。
(5)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 “財政撥款收入”、“財政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7)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8)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反映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反映行政單位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的預算支出以外,財政預算專款安排的支出。
(11)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12)功能分類:按照政府的各項職能活動將支出進行分類。
(14)支出經濟分類:按照政府各項支出的具體用途將支出進行分類。
(13)工資福利支出(類):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14)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
(15)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類):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16)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指離退休費、醫療費、住房公積金等費人員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