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陸豐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目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 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和職能
本部門決算已包括本級決算和所屬單位決算在內的匯總決算,下屬單位具體包括:下屬股級單位陸豐市節能監察中心
陸豐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是正科級部門,內設9個股室:
(1)人秘股、(2)綜合與經濟運行股、(3)法規股(掛陸豐市經信行政執法隊牌)、(4)工業與資源股、(5)商貿流通股、(6)行業管理股(7)電子信息股、【(掛陸豐市中小企業局牌)(8)改革發展股、(9)技術進步股】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國民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的地方性文件。
(2)擬訂并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流通業、軟件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計劃,制定工業、商貿流通業、軟件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產業實施方案,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建議,制定并組織實施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方案。
(3)監測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軟件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措施,統籌協調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并提出建議。
(4)對工業、商貿流通業、軟件業和信息服務業實施行業管理。
(5)執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編制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年度投資計劃并組織實施,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和省、市審批、核準、備案的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參與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工作,提出促進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
(6)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服務業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重大技術裝備研制和設備招標工作,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件業、信息服務業等新興產業發展。指導企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名牌帶動戰略和產業集群發展規劃。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7)擬訂并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有關規劃和措施,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范工程建設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8)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產業轉移總體規劃和措施,研究產業轉移重大問題并提出建議,推進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現代產業體系建設,推進地區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
(9)擬訂有關規范商品市場運行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文件,推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建設,培育發展城鄉市場,組織開拓國內市場,監測分析商品市場運行狀況。承擔組織實施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組織擬訂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推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服務業與制造業融合發展。
(10)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和服務,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11)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的普及應用,組織協調和指導信息資源開發共享、電子政務建設、電子商務推廣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應用,推廣信息化領域新技術、新標準。
(12)協助推進國家及省、市的重點信息化工程,負責信息安全的統籌規劃、組織推動和協調管理,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13)組織協調全市煤炭、電力、油品和重點物資運輸能力等供應、負責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的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14)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組織指導國防科技工業的軍轉民工作,組織指導民用部門軍品配套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業管理及其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15)指導協調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各種經濟成分企業發展,協調煙草工業生產和專賣管理。
(16)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節能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配合節能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全市節能監察計劃、標準、限額、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受行政主管部門委托,依法對重點用能單位、商業和社會用能的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受理全市能源利用違法違規案件的舉報和投訴;開展節能宣傳、節能科普和節能信息咨詢服務等工作。
(二)部門人員構成
我局機關行政編制24名,事業編制10名,工勤編制4名、共38名,現有在職人員45人,其中在編人員31人、編外人員7人、離退休人員46人、其中離休人員6人、退休人員40人、財政供養人員1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陸豐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部門預算表
具體公開表格見附件: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陸豐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部門預算收入合計 515.08萬元,與上年相比,收入總計減少 51.35萬元,下降 9%。主要原因:一是減少工資福利支出。其中:財政撥款收入 508.15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 99 %;上級補助收入 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6.93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預算支出合計 515.08萬元,與上年相比,支出總計減少 51.35 萬元,下降 9 %。主要原因:是減少工資福利支出。其中:財政撥款支出 508.15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 99%。財政撥款支出中基本支出 508.15 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 100 %,基本支出用于: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三公”經費支出 2 萬元,支出數與去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是指單位工作人員和專家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占“三公”經費總額的0%,2017年度因公出國(境)費預算支出比2016年度減少0萬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門沒有人員因公出國(境)。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 2 萬元。本部門機關的公務用車保有量 1 輛。占“三公”經費總額的 100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預算 0 萬元,用于更新購置 0 輛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 2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與去年持平。
(三)公務接待費 0 萬元,占“三公”經費總額的 0 %。2017年預計接待國內來訪批次 0 個,共 0 人次。2016年度公務接待費支出比上年度減少0萬元,下降0%。與去年持平。
四、政府采購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政府采購預算金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本單位本年度無政府采購。
五、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說明
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11.3萬元,比上年減少 1.2 萬元,下降 10 %,主要原因是:辦公費減少 。包括:辦公費 2.8 元,印刷費 1萬元,水費 0.2 萬,電費 2.3萬元,郵電費 3 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2 萬元。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月1日,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總體情況為:公務用車 1 輛,資產變動情況為:資產變動情況為:2017年無公務用車變動。 七、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今年無開展此項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無其他說明事項。
第五部分 名稱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縣級財政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四、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經費:指市本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非行政單位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