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市發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門預算報表公開情況說明
目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 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和職能
本部門預算已包括本級預算和所屬單位預算在內的匯總預算,下屬單位具體包括:陸豐市價格認證中心、陸豐市價格成本調查隊。
陸豐市發展和改革局主要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承擔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責任,安排本級財政投資項目,按權限審批、核準、備案建設等項目,協調重大項目建設重大問題;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完善能源產業管理;擬訂人口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協調發展和改革重大問題;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職責;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招投標,對重點建設項目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加強物價管理,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其他政府定價事宜;組織實施價格改革,優化價格服務;強化市場價格監測、巡查監管,糾正違規價格行為,依法查處價格違法案件,維護正常價格秩序、經濟社會發展環境和群眾合法權益。
現有內設機構:人秘股、農業經貿外資股、工業科技能源股、綜合規劃投資股、改革和稽查股、價格和收費管理股、物價檢查股7個。下轄2個單位:市價格認證中心、市價格成本調查隊。機關行政編制2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后勤服務人員4名,事業編制10名。
(二)部門人員構成
我局共有編制38名 ,在職人員42人,其中財政供養42人;離退休33人,其中財政供養33人。遺囑供養3個。
第二部分 2017年市發改局 部門預算表
具體公開表格見附件: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市發改局 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部門預算收入合計572.84萬元,與上年相比,收入總計增加25.74萬元,增長4.70%。主要原因:一是商品和服務支出;二是個人和家庭補助。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72.84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預算支出合計572.84萬元,與上年相比,支出總計增加25.74萬元,增長4.70 %。主要原因:一是商品和服務支出;二是個人和家庭補助。其中:財政撥款支出572.84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財政撥款支出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部分:在職人員支出261.89萬元;包括基本工資106.66萬元,津補貼103.04萬元,獎金8.89萬元,社會保險繳費16.02萬元,其他工資福利27.2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261.89萬元。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部分:日常公用支出共105.6萬元,包括定額公用經費16.6萬元,基本專項支出47萬元,綜合補助經費4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105.6萬元?;緦m椫С雒骷殻?/span>重點項目工作經費12萬元、立項及申報經費13萬元、辦公租房7萬元、價格聽證3萬元、價格評估5萬元、業務培訓2萬元,人員定額補助經費5萬元。
(三)個人和家庭補助部分:離退休人員工資性支出160.49萬元,住房公積金16.78萬元 ,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遺屬生活補助和福利費)18.0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195.35萬元。
(四)項目支出部分:按2017年工作計劃安排,擬列項目支出共1個,總資金10萬元,其中財政本級撥款10萬元。具體為:醫療體制及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經費10萬元。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三公”經費支出4萬元,支出數比上年減少0萬元,下降0%,與去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是指單位工作人員和專家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占“三公”經費總額的0%,2017年度因公出國(境)費預算支出比2016年度減少0萬元,下降0%,與去年持平。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門沒有人員因公出國(境)。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4萬元。本部門機關的公務用車保有量2輛。占“三公”經費總額的100%,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預算0萬元,用于更新購置0輛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4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比上年度減少0萬元,下降0%,與去年持平。
(三)公務接待費0萬元,占“三公”經費總額的0%。2017年預計接待國內來訪批次0個,共0人次。2017年度公務接待費支出比上年度減少0萬元,下降0%,與去年持平。
四、政府采購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政府采購預算金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本單位本年度無政府采購。
五、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說明
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05.6萬元,比上年減少4.2萬元,下降3.51%,主要原因是:嚴格財務管理,控制費用開支。包括:辦公費101.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萬元。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月1日,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總體情況為:公務用車2輛,資產變動情況為:2017年無公務用車變動。
七、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今年無開展此項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無其他說明事項。
第五部分 名稱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縣級財政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四、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經費:指市本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非行政單位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