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市檔案局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目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根據《預算法》和《預算法實施條例》,按照我市編制2017年財政收支預算的要求及市財政局的部署,依據本部門、本單位的法定職責、工作任務、人員編制和全年收支基本情況,編制我局2017年度預算收支計劃,現將編報情況說明如下: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單位性質和基本職能,機構設置
本部門預算無下屬單位,部門預算為本級預算。
陸豐市檔案局(館)為市政府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公益一類。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檔案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以及業務咨詢、工作調研、檔案宣傳、檔案教育工作。檔案、資料的接收、征集、保管、編研、開發、利用及市政府公開信息利用服務工作。內設三個正股級機構,包括綜合股、監督指導股和保管利用股。
綜合股:協助局(館)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工作; 負責機關文秘、財務、機要和信息工作;負責機關黨務、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和安全保衛等項工作。
監督指導股: 監督和指導各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工作,依法查處檔案違法行為。
保管利用股:負責縣檔案館館藏檔案資料的安全保管、科學整理和協調全市檔案資料的整理、目錄編制和向上級檔案部門報送檔案資料目錄工作;負責館內檔案資料的消毒、防蟲、防光、防霉、防塵、防褪變及重要檔案的搶救、復制、修裱等保護工作;負責檔案館館藏檔案、資料檢索工具的管理及對外提供查閱利用工作;負責檔案史料陳列展覽和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建設、管理工作。
(二)、人員編制和財政供養人員情況
我局共有編制10名,在職人員11人,其中財政養11人;離退休10人,其中財政供養10人。
二、2017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表
詳見2017年預算公開附表。
三、2017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1、本級預算和所屬單位預算在內的匯總預算:本預算單位為陸豐市檔案局1個單位,未含下級單位。
2、部門預算收支情況
2017年部門預算收入總計144.5萬元,其中財政預算撥款收入144.5萬元(上級轉移支付補助0元)。與2016年相比增加4.94%,主要為人員工資增長。和預算撥款結轉結余0元,其他各項收入0元。
財政預算支出情況:
工資福利支出61.4萬元,占總支出的42.5%,商品和服務支出5.0萬元,占總支出3.5%,對家庭的補助支出59.0萬元,占總支出的40.8%,基本專項支出19.0萬元,占總支出的13.1%。
工資福利包括:人員工資50.4萬元,獎金(第十三個月基本工資)2.0萬元,社會保障(職工)繳費0.8萬元,其他工資福利(車改、住房補貼)8.2萬元。
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定額辦公經費3.0萬元和公車定額補助2.0元。
對家庭的補助包括:離休費7.2萬元,退休費44.0萬元,撫恤金0.1萬元,醫療費3.0萬元,住房公積金4.0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計生保密津貼)的補助0.7萬元。
基本專項支出包括:檔案及設備購置費2.5萬元,專用藥物材料費1.5萬元,檔案維護費6.0萬元,信息查閱中心1.0萬元,網絡維護2.0萬元,檔案數字化管理4.0萬元,部門預算經費2.0萬元。
2017年度檔案局部門預算,商品服務與基本專項支出數均與去年持平,工資福利對比去年的67.7萬元減少6.3萬元,原因是人員退休減少,對家庭的補助和支出比去年的45.7萬元增加13.3萬元,原因是調整工資標準和增加退休人員。
項目支出部分
按2017年工作計劃安排,擬列項目支出共0個,總資金0萬元,其中財政本級撥款0萬元。
3、“三公”經費預算編報說明
我局2017年度“三公”經費預算安排2萬元,現說明如下:
1.因公出國(境)支出2017年度安排0萬元,與上年對比沒有發生增長變化。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支出:2017年度安排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和上年一樣,沒有發生增長變化;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安排2萬元,與上年對比一樣,沒有發生增長變化。
3.公務接待費支出2017年度安排0萬元,與上年對比一樣,沒有發生增長變化。
4.政府采購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政府采購預算金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本單位本年度無政府采購。
5.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說明
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1.8萬元,比上年相比無增減變動,包括:辦公費6.3萬元,維修(護)費6萬元,租賃費2萬元,專用材料費1.5萬元,勞務費4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萬元。
6.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月1日,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總體情況為:公務用車1輛,資產變動情況為:2017年無公務用車變動。
7.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今年無開展此項工作。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無其他說明事項。
五、名詞解釋
(1)財政預算撥款:指財政部門用一般預算收入安排的預算單位資金。
(2)預算外收入:指預算單位為履行或代行政府職能,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納入國家預算管理的各種財政性資金。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4)國有資產處置收益:指通過國有資產管理局,對所屬國有資產進行處理、配置和產權移轉等有償處置過程中所取得的國有資產變價收入。包括產權處置和經營性處置
(5)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 “財政撥款收入”、“財政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7)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8)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反映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反映行政單位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的預算支出以外,財政預算專款安排的支出。
(11)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12)支出功能分類:按照政府的各項職能活動將支出進行分類;支出經濟分類:按照政府各項支出的具體用途將支出進行分類。
(13)工資福利支出(類):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14)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
(15)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類):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16)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指離退休費、醫療費、住房公積金等費人員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