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陸豐市人民醫院部門決算公開
目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市人民醫院設主要辦事機構(股室)9個,臨床(醫技)等科室23個。
主要職能:集醫療與護理、醫學教學、醫學研究、衛生醫療人員培訓、衛生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保健與健康教育為一體的綜合醫院,為全市人民身體健康提供醫療與護理保健服務。
屬財政補助二類事業單位,隸屬陸豐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本部門無下屬單位,部門決算為本級決算。
(二)人員構成情況
市人民醫院核定事業編制800人。其中:行政編制82人,專業技術人員編制640人,工勤編制78人。2015年末實際在編人數659人,離休人員2人,退休人員258人。
(三)決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市人民醫院是一所二級甲等綜合醫院,由大湖山住院部、桃園分院、馬街門診,二門診構成。擔負全市人民160多萬人口的醫療和保健任務,是全市唯一的搶救中心,是陸豐市社保、城鄉居民醫保即時補償醫院。
第二部分 2015年陸豐市人民醫院決算表
具體公開表格見附件:2015年陸豐市人民醫院決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陸豐市人民醫院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說明
本院2015年總收入37469.83萬元,與上年相比,收入總結增加6944.49萬元,增幅為22.75%。主要是由于①門診與住院病人量的增加,使得醫療收入同步增長;②財政撥款增加。其中:醫療業務收入34692.89萬,增幅為16.15%;財政補助收入2501.19萬元(其中:財政基本補助收入739.7萬元,財政專項補助收入1761.49萬元),同比增加了2072.93萬元;其他收入275.74萬元。
二、支出決算說明
本院2015年總支出35870.05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了6107.04萬元,增幅為20.52%,主要是由于醫院根據發展需要,不斷更新了醫療設備及發展壯大了職工群體,從而導致支出增加。
其中:醫療業務成本支出32168.86萬元,占總支出94.98%;財政撥款支出1701.19萬元,占總支出5.02%,按用途劃分:①財政撥款基本739.7萬元。占總支出2.18%,其中:工資福利性支出259.2萬元(其中:基本工資247.1萬元,社會保障繳費12.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80.5萬元(離退休人員支出464.4萬元,住房公積金支出16.1萬元)。②財政撥款項目支出961.49萬元,占總支出2.84%,其中:基本建設支出135.5萬元;其他資本性設備購置支出25萬元;修繕及維護費800.99萬元。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說明
本院2015年度“三公”經費支出0萬元,支出數與上年一致。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是指單位工作人員和專家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占“三公”經費總額的0%,2015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支出與2014年度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門沒有人員因公出國(境)。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0萬元。本部門機關的公務用車保有量0輛。占“三公”經費總額的0%,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預算0萬元,用于更新購置0輛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0萬元。2015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與去年持平。
(三)公務接待費0萬元,占“三公”經費總額的0%。2015年預計接待國內來訪批次0個,共0人次。2015年度公務接待費支出與去年持平。
四、政府采購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院2015年政府采購預算金額為2135.2萬元,實際采購金額為1309.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309.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
五、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決算說明
本院機關運行經費支出為0,上年也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2015年末,資產總額為30503.32萬元,其中流動資產為15189.95萬元;固定資產為27693.21萬元,①房屋44558平方米,共9929.62萬元;②汽車12輛,共204.77萬元;③單價在20萬元以上的設備為51臺(套),共4983.77萬元;④其他固定資產1257.5萬元。累計折舊及減值準備12379.99萬元。資產變動情況為本年比上年增加了3318.04萬元。
七、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本院本年無開展此項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無其他說明事項。
第五部分 名稱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縣級財政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四、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經費:指市本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非行政單位參照執行。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市人民醫院設主要辦事機構(股室)9個,臨床(醫技)等科室23個。
主要職能:集醫療與護理、醫學教學、醫學研究、衛生醫療人員培訓、衛生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保健與健康教育為一體的綜合醫院,為全市人民身體健康提供醫療與護理保健服務。
屬財政補助二類事業單位,隸屬陸豐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本部門無下屬單位,部門決算為本級決算。
(二)人員構成情況
市人民醫院核定事業編制800人。其中:行政編制82人,專業技術人員編制640人,工勤編制78人。2015年末實際在編人數659人,離休人員2人,退休人員258人。
(三)決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市人民醫院是一所二級甲等綜合醫院,由大湖山住院部、桃園分院、馬街門診,二門診構成。擔負全市人民160多萬人口的醫療和保健任務,是全市唯一的搶救中心,是陸豐市社保、城鄉居民醫保即時補償醫院。
第二部分 2015年陸豐市人民醫院決算表
具體公開表格見附件:2015年陸豐市人民醫院決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陸豐市人民醫院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說明
本院2015年總收入37469.83萬元,與上年相比,收入總結增加6944.49萬元,增幅為22.75%。主要是由于①門診與住院病人量的增加,使得醫療收入同步增長;②財政撥款增加。其中:醫療業務收入34692.89萬,增幅為16.15%;財政補助收入2501.19萬元(其中:財政基本補助收入739.7萬元,財政專項補助收入1761.49萬元),同比增加了2072.93萬元;其他收入275.74萬元。
二、支出決算說明
本院2015年總支出35870.05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了6107.04萬元,增幅為20.52%,主要是由于醫院根據發展需要,不斷更新了醫療設備及發展壯大了職工群體,從而導致支出增加。
其中:醫療業務成本支出32168.86萬元,占總支出94.98%;財政撥款支出1701.19萬元,占總支出5.02%,按用途劃分:①財政撥款基本739.7萬元。占總支出2.18%,其中:工資福利性支出259.2萬元(其中:基本工資247.1萬元,社會保障繳費12.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80.5萬元(離退休人員支出464.4萬元,住房公積金支出16.1萬元)。②財政撥款項目支出961.49萬元,占總支出2.84%,其中:基本建設支出135.5萬元;其他資本性設備購置支出25萬元;修繕及維護費800.99萬元。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說明
本院2015年度“三公”經費支出0萬元,支出數與上年一致。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是指單位工作人員和專家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占“三公”經費總額的0%,2015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支出與2014年度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門沒有人員因公出國(境)。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0萬元。本部門機關的公務用車保有量0輛。占“三公”經費總額的0%,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預算0萬元,用于更新購置0輛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0萬元。2015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與去年持平。
(三)公務接待費0萬元,占“三公”經費總額的0%。2015年預計接待國內來訪批次0個,共0人次。2015年度公務接待費支出與去年持平。
四、政府采購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院2015年政府采購預算金額為2135.2萬元,實際采購金額為1309.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309.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
五、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決算說明
本院機關運行經費支出為0,上年也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2015年末,資產總額為30503.32萬元,其中流動資產為15189.95萬元;固定資產為27693.21萬元,①房屋44558平方米,共9929.62萬元;②汽車12輛,共204.77萬元;③單價在20萬元以上的設備為51臺(套),共4983.77萬元;④其他固定資產1257.5萬元。累計折舊及減值準備12379.99萬元。資產變動情況為本年比上年增加了3318.04萬元。
七、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本院本年無開展此項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無其他說明事項。
第五部分 名稱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縣級財政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四、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經費:指市本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非行政單位參照執行。
陸豐市人民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