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陸豐市牛角隆水庫管理處部門決算公開
目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 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和職能
本部門決算無下屬單位,部門決算為本級決算。
陸豐市牛角隆水庫管理處為市水務局屬下的股級準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事業單位,經費財政核補。承擔牛角隆(中型)水庫、牛角隆水庫壩后電站、五馬歸槽小(二)型水庫、以及灌區灌渠的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陸豐市牛角隆水庫管理處主要職能: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水利主管部門的決定、指令,以及各項規章制度:加強水利建設的維護和運行,繼續加固、優化水利設施,發展多種經營,提高水資源效益,服務農業生產和新農村建設。
(二)部門人員構成
部門共有編制25人,在職人員20人,其中財政供養20人;離退休14人,其中財政供養5人。
第二部分 2015年陸豐市牛角隆水庫管理處部門決算表
具體公開表格見附件:決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陸豐市牛角隆水庫管理處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5年收入合計462.64萬元,與2014年度相比,收入總計減少252萬元,下降54.46%。主要是水利工程資金減少。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30.33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93%,上級補助收入20.9占本年收入合計4.5%,其他收入11.41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2.5%。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5年支出合計469.96萬元,與2014年度相比,支出總計減少247.36萬元,下降52.63%。主要是水利工程資金減少。其中:財政撥款支出425.85萬元。
(一)基本支出36.9萬元,占8.67%,其中:工資福利支出34.5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0.1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2萬元。
(二)項目支出決算388.95萬元,占91.33%,主要支出項目:1、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設(項)支出252.6萬元,支出項目:牛角隆水庫灌區改造工程252.6萬元;2、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設(項)支出1.42萬元。 3、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防汛(項)支出30.0萬元,支出項目:牛角隆水庫水毀水利設施修復工程30.0萬元。4、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農田水利(項)支出102.93萬元。支出項目:牛角隆水庫灌區改造工程102.93萬元;5、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其他水利(項)支出2萬元;支出項目:牛角隆水庫白蟻防治工程。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說明
本部門2015年度“三公”經費支出1.12萬元,支出數比上年減少0萬元,下降0%。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是指單位工作人員和專家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占“三公”經費總額的0%,2015年度因公出國(境)費預算支出比2014年度減少0萬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門沒有人員因公出國(境)。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決算1.12萬元。本部門機關的公務用車保有量1輛。占“三公”經費總額的100%,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決算0萬元,用于更新購置0輛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1.12萬元。2015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比上年度減少0萬元,下降0%。與去年持平。
(三)公務接待費0萬元,占“三公”經費總額的0%。2015年接待國內來訪批次0個,共0人次。2015年度公務接待費支出比上年度減少0萬元,下降0%。減少接待批次。
四、政府采購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5年政府采購金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本單位本年度無政府采購。
五、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決算說明
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2萬元,比上年減少0.2萬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嚴格財務管理,控制費用開支。包括:辦公費0.39萬元,電費1.21萬元,郵電費0.6萬元。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總體情況為:公務用車1輛,資產變動情況為:2015年無公務用車變動。
七、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今年無開展此項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無其他說明事項。
第五部分 名稱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縣級財政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四、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經費:指市本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非行政單位參照執行。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 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和職能
本部門決算無下屬單位,部門決算為本級決算。
陸豐市牛角隆水庫管理處為市水務局屬下的股級準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事業單位,經費財政核補。承擔牛角隆(中型)水庫、牛角隆水庫壩后電站、五馬歸槽小(二)型水庫、以及灌區灌渠的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陸豐市牛角隆水庫管理處主要職能: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水利主管部門的決定、指令,以及各項規章制度:加強水利建設的維護和運行,繼續加固、優化水利設施,發展多種經營,提高水資源效益,服務農業生產和新農村建設。
(二)部門人員構成
部門共有編制25人,在職人員20人,其中財政供養20人;離退休14人,其中財政供養5人。
第二部分 2015年陸豐市牛角隆水庫管理處部門決算表
具體公開表格見附件:決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陸豐市牛角隆水庫管理處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5年收入合計462.64萬元,與2014年度相比,收入總計減少252萬元,下降54.46%。主要是水利工程資金減少。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30.33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93%,上級補助收入20.9占本年收入合計4.5%,其他收入11.41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2.5%。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5年支出合計469.96萬元,與2014年度相比,支出總計減少247.36萬元,下降52.63%。主要是水利工程資金減少。其中:財政撥款支出425.85萬元。
(一)基本支出36.9萬元,占8.67%,其中:工資福利支出34.5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0.1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2萬元。
(二)項目支出決算388.95萬元,占91.33%,主要支出項目:1、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設(項)支出252.6萬元,支出項目:牛角隆水庫灌區改造工程252.6萬元;2、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設(項)支出1.42萬元。 3、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防汛(項)支出30.0萬元,支出項目:牛角隆水庫水毀水利設施修復工程30.0萬元。4、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農田水利(項)支出102.93萬元。支出項目:牛角隆水庫灌區改造工程102.93萬元;5、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其他水利(項)支出2萬元;支出項目:牛角隆水庫白蟻防治工程。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說明
本部門2015年度“三公”經費支出1.12萬元,支出數比上年減少0萬元,下降0%。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是指單位工作人員和專家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占“三公”經費總額的0%,2015年度因公出國(境)費預算支出比2014年度減少0萬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門沒有人員因公出國(境)。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決算1.12萬元。本部門機關的公務用車保有量1輛。占“三公”經費總額的100%,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決算0萬元,用于更新購置0輛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1.12萬元。2015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比上年度減少0萬元,下降0%。與去年持平。
(三)公務接待費0萬元,占“三公”經費總額的0%。2015年接待國內來訪批次0個,共0人次。2015年度公務接待費支出比上年度減少0萬元,下降0%。減少接待批次。
四、政府采購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5年政府采購金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本單位本年度無政府采購。
五、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決算說明
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2萬元,比上年減少0.2萬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嚴格財務管理,控制費用開支。包括:辦公費0.39萬元,電費1.21萬元,郵電費0.6萬元。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總體情況為:公務用車1輛,資產變動情況為:2015年無公務用車變動。
七、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今年無開展此項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無其他說明事項。
第五部分 名稱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縣級財政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四、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經費:指市本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非行政單位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