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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使用安全帶防范高處墜落事故
2019-03-04 17:46:01 字體:

高處墜落是施工現場的四大傷害之一,且死亡率較高,在40%左右。根據我國20042012年我國建筑施工事故的統計數據,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數量每年都排在第一位,占建筑施工事故總數的41%53%。高處墜落事故不僅會拖慢工程進度,更意味著對生命的嚴重威脅,企業必須予以充分重視。

高處墜落事故的三大特點

墜落過程時間短,墜落者沒有時間采取補救措施。一般人的反應速度是0.8s,而一旦墜落,在0.3s內,工人將下落0.45m0.6s后,下落速度將達到21km/h,產生1089kg的沖擊力。

應急救護困難,死亡率高。發生高處墜落后,受傷害部位依次是顱腦外傷、脊髓損傷、頸椎骨折、骨盆骨折、股骨骨折以及腹腔臟器破裂導致的內出血等,因發現不及時、救護方法錯誤、送醫時間過長等因素也會增加高處墜落人員的死亡率。

工作環境復雜,易產生二次傷害。高處墜落事故最易在建筑安裝登高架設作業過程中與腳手架、吊籃處、使用梯子登高作業時以及懸空高處作業時發生。其次是在“四口五臨邊”處,涉及人員較多,且高處墜落發生后,易發生被下方物體戳傷、溺水、觸電等二次傷害。

應選用何種安全帶

防范高處墜落,應首先從工程設計、施工工序入手,減少高空作業;其次是使用先進的施工機械,編制專項方案,提高本質安全。完善安全護欄、抓繩器系統、防墜器、孔洞蓋板、安全網、安全帶等都是防范高墜事故的最后一道防線。其中,安全帶的選擇和使用都有很多應重視的細節。

目前在市面上,應用于高處作業的安全帶分為全身式安全帶、腰帶式安全帶和半身式安全帶。在我國大多民用建筑工地,工人往往使用的是腰帶式或半身式安全帶,且安全帶上僅有一個掛鉤,更無緩沖器。一旦發生高處墜落,腰帶式或半身式安全帶容易對人的腰椎等部位造成傷害,曾有德國學者就腰帶式安全帶在高處墜落時的保護作用進行實驗,實驗結果表明,在墜落高度為5m的情況下,使用腰帶式安全帶會因下墜產生的沖擊力使得人體的脊柱骨折,從而導致人員癱瘓或死亡。

因為腰帶式安全帶或半身式安全帶帶來的巨大隱患,不少發達國家的施工現場已經普遍使用帶有緩沖器的雙掛繩(鉤)的全身式安全帶。相較于腰帶式和半身式安全帶,雙掛繩(鉤)可以為移動或攀爬中的工人提供不間斷的墜落防護,全身式安全帶則有更大的本質安全性,可將墜落產生的沖擊荷載分散至肩部、腿部及襠部,減少對上半身胸腹部內臟器官、脊椎等脆弱部位的沖擊。一旦高處墜落的高度過大,安全帶上所受的沖擊力大于一定值時,沖擊力會繼續對安全帶做功,可能會對安全帶的使用人員造成傷害,因此帶有緩沖器的安全帶更能保護高處墜落的工人。當安全帶上所受的沖擊力超過其限定值時,緩沖器內的其中一根系帶會被撕裂,慢慢展開,從而消耗大部分的沖擊能量,從而達到保護高處墜落的工人的作用。

如何正確使用安全帶

選對了何種安全帶,并不意味著處于高處作業的工人萬事大吉。如果不熟悉安全帶的使用,那么,即使選對了安全帶也不過是一個心理安慰。

了解緩沖器打開后的最大伸展長度。安全帶的緩沖器在打開后的長度是有限制的。依據《墜落防護緩沖器》(GB/T24538-2009)的要求,I型緩沖器對應的自由墜落距離應不大于1.8m,永久變形不應大于1.2m。國內外的廠家在生產時,都將用于安全帶的緩沖器的伸展長度設計為1.0m1.1m

計算安全凈空高度。為了避免人員墜落時撞擊到下層基準面,應在使用帶緩沖器的安全帶時,與下方墜落基準面保持一定的安全凈空高度。為盡量減少人員墜落時的自由墜落高度和必須的安全凈空距離,施工單位在采購安全帶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購1m1.2m1.5m1.8m的帶緩沖器的安全帶或可自動收縮且單獨具有防墜功能的安全帶。

合理使用防墜器。當安全凈空距離不夠或頻繁使用安全帶掛鉤影響工作效率時,可使用速差式防墜器。但要避免將防墜器掛鉤與帶有緩沖器的安全帶掛鉤相連接,這樣會導致墜落時防墜器失效。同時要避免超載使用,不同廠家生產的防墜器因采用的標準不一致,若采用國標,防墜器所能承受的負重不大于100kg;若采用美國OSHA標準,負重不大于140kg

合理使用錨點吊帶和可調節長短的安全帶。安全帶禁止打結使用,一旦安全帶打結使用,其可承受的沖擊力將會減少25%;若要利用上部的鋼梁作為連接點,禁止直接用普通的安全帶自纏繞式鉤掛,應使用有資質廠家生產的錨點吊帶或可調節長度的安全帶。

預防鐘擺效應。在使用防墜器或安全帶時,應避免高處墜落時的“鐘擺效應”造成人員撞擊障礙物。在錨固點下方工作時,人員離錨固點的水平距離越遠,“鐘擺效應”產生的撞擊力越大。

做好水平生命線的設計。針對水平生命線,我國《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2016)中規定“當采用鋼絲繩做安全帶時,繩的自然下垂度不應大于繩長的1/20,并控制在10cm以內”。根據美國OSHA的標準,水平生命線必須由有資質的專業人士進行設計,并確保2倍的安全系數。

警惕“懸吊傷害”

所謂“懸吊傷害”,是人員高處墜落后由于重力的作用以及安全帶對大腿根部靜脈的壓迫,大量的血液停留在下肢靜脈中,無法順利回流入心臟,使上半身血液流量不足,進而引發心率加快、大腦及腎臟缺血缺氧。若發生懸吊傷害,傷者將于2030分鐘甚至更短的時間內休克死亡。為了避免懸吊傷害的發生,應采取如下五項措施:

1.加強對工人及救援人員的安全培訓,使其知曉如何正確使用安全帶及懸吊傷害的危害和癥狀。

2.在安排可能會發生高處墜落的工作時,至少安排兩人進行作業,防止單人作業時萬一發生墜落無法被及時發現。

3.若有條件,作業單位應為高處作業人員的安全帶配備專業的救援用自救套件。墜落發生后,只要墜落者意識清醒,即可自行打開自救套件,雙腿踩在系帶上,以活動腿部肌肉,避免血液積聚在腿部。

4.提前制定救援計劃,配備救援用三腳架、人員吊籃等急救設施,并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5.一旦發生墜落,應急救援人員應在最短時間內將墜落人員營救下來,且在保持安全帶腰帶腳環受力的情況下,使其上半身挺直將腿呈W形,并盡快送醫。任何情況下,禁止將人員營救至地面后直接使其躺平。因為傷者平躺后,腿部累積的大量血液會瞬間回流到心臟,可能會使心臟驟停,導致死亡。

預防高處墜落事故,還要經常檢查安全帶是否有裂痕,脫鉤是否變形,妥善保養。使用安全帶時,要百分之百系好,做到高掛低用,懸掛在牢固可靠之處,鉤子要掛在連接環上,嚴禁擅自接長使用。

(來源:廣東安全生產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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